小型临时设施包括哪些内容?
1.为施工及施工车辆(包括临管)所需修建的临时生活及居住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屋(如三用堂、广播室等)和生产、办公房屋(如发电站,变电所,空压机房,成品厂,材料厂、库,堆料棚,停机棚,临时站房,货运室等)。
2.为施工或施工运输而修建的小型临时设施,如通往中小桥、涵洞、牵引变电所等工程和施工队伍驻地以及料库、车库的运输便道引入线(包括汽车、马车、双轮车道),工地内运输便道、轻便轨道、龙门吊走行轨,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队伍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达不到给水干管路标准的给水管路等。
3.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包括临管)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临时给水(水井、水塔、水池等),临时排水沉淀池,钻孔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整备设备(煤、砂、油、清灰等设备),临时信号,临时通信(指地区线路及引入部分),临时供电,临时站场建筑设备。
4.其它。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项目内容以外的临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