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配合政府监督

工程监理配合政府监督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有不同的职责。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委托,侧重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和工程重要部位及使用功能进行监督;而社会监理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职责是受业主委托,常驻现场对工程实施的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质量监督与社会监理虽然性质不同,但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有共同的目标,共把工程质量关,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和业主投资利益的一致性。政府监督、建设监理的密切配合和协调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监理机构应充分了解质量监督的职能

作为项目总监理的工程师,首先要了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能,在质量监督过程中行使的权力,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从而主动配合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委托专职机构进行的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主要监督方式是巡回抽查,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工程竣工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任务:

1.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分和关键工序,做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该方案制定后,由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质监方案交底。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好监督方案交底会,在今后监督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与质量监督机构保持联系,达到关键节点时及时通知质量监督工程师。

2.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对监理单位主要审核监理企业资质(有没有越级承包、分包);监理合同;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上岗证(资料签名是否与现场人员相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见证取样;旁站记录;平行检验;质量评估报告等。监理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技术资料,主动配合检查。

3.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在工程施工达到抽测或质量验收节点时,总监要及时通知质量监督工程师,如底板钢筋第一次验收、桩基工程验收、地基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等都要通过质量人员监督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另外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还要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测,如实体混凝土强度、楼层标高、轴线、钢筋保护层厚度梁柱尺、楼板厚度的抽测。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测。在平时质监过程中,质监记录中需整改的质量问题,监理要督促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回复质监工程师。

4.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监理单位要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备案管理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抽查的结论,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历次抽查该工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等内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必须由质量监督工程师签署。

监理发挥好自身的质量控制职能

1.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首先要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符合规定、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的项目监理班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编制有指导性的监理规划,以及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在编制监理规划细则过程中,防止按教科书、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地指导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要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针对工程的特点,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原则进行编制。为克服监理工作的盲目性,要制定健全的监理工作制度,如报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制度、图纸会审制度、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使监理部各成员开展工作有法可依,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保证了监理工作质量。

2.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是保证工程实体的质量的重要措施。监理要对原材料把关,首先要知道各种原材料的合格标准,进场后的检验、试验要求。监理单位建筑材料见证送检人员要有送检证书,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验收制度。原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原则上要求是原件,必须与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相吻合。合格证的内容应齐全、准确、真实,抄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盖有原件存放单位的红章。原材料汇总表必须及时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填写。复试报告与相应的合格证必须一一对应填写。另外对进场的原材料哪些需取样检测,检验批次应掌握。如钢材的原材料、焊接、水泥、砂、石、砖、防水材料、外加剂、电线电缆、阀门等都需要检验试验,需注意的是检验的原材料,必须试验合格后,监理才能签署同意使用的意见。

3.加强旁站监理的力度。

由于工程施工的不可逆转性,监理要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全面控制,旁站制度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一个重要手段。根据建设部(2002)189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加强项目部监理过程中的旁站工作。根据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中需旁站的部位、旁站人员的职责,应制定17种旁站记录表,其中包括:商品砼和自拌砼浇注、梁和柱节点钢筋隐蔽、钢结构安装、预应力张拉、室内外给水管道试压,该旁站记录表将旁站检查的部位填报所有参数,旁站的时间,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都一一列入。

4.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制

首先,明确项目部编制质量评估报告的范围,编写的时间。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包括桩基工程,0.00以下的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完工后,基础土方回填前,应编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其次,整个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装饰工程施工之前,应编写主体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最后,工程竣工后,各方组织验收前,应编写单位工程(包括安装和装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质量评估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情况、质量评估的意见。侧重点要反映监理工程师日常对工程质量核查情况、控制情况。如桩基的质量状况,应包括测量放线、桩位偏差、砼强度评定情况、桩基试验情况等,最终还有一个确切的质量评估意见。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时,要简述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估情况,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情况。重点叙述对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查和观感质量评定等,反映工程的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装饰的质量特色等。此外,还应该说明建筑物有无异常的沉降、裂缝、倾斜等情况、最终有一个质量评估结论性意见。

5.竣工验收备案

深入仔细地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工作,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建设单位成为竣工验收的主体后,监理单位在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理的基础上,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准备工作,协助完成竣工验收,也是监理事后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

验收方案要周密,工程竣工验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特别是某些大中型、综合型、智能化项目,其验收内容多,技术含量高,涉及部分广,工程施工接近尾声时,往往有十几家分包单位同时施工。因此,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一起,共同制定一个祥细周密的验收方案,对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对初验中检查出来的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以消除存在的缺陷,这是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工程初验是单项验收,既具体又细致。同时监理人员参与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一些质量缺陷和薄弱部位了如指掌。通过初验发现问题,消除缺陷,既体现了对工程质量高度负责,也为整体验收铺平道路。

综上所述,保证工程质量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理企业的共同目标。建设监理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质量控制职能,与质量监督机构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使工程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达到对社会负责和对业主投资人负责的有效统一。

工程监理,政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