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在采购部分材料时将相应的施工内容也包含在采购合同中是否属于分包或者转包?
观点:材料供应商如果仅仅向承包人供应建筑材料,双方之间的合同仅仅是买卖合同。承包人将相应的施工内容一并交由建筑材料供应商进行施工完成,合同中关于施工的内容应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的承揽合同。在承包人是总包的情况下,要看该材料的施工部分是否属于主体工程,如果不是,应属分包。承包人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不仅要考虑材料部分,还要考虑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如果材料商施工的内容属于主体工程,则属于违法转包。
如果承包人本身属于分包人,其将承接的工程内容再次分包违反了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禁止的行为。无论材料商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均不得将施工内容交由其完成,否则就属于违法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