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定额计价模式
我国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是采用国家、部门或地区统一规定的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计价程序进行工程造价计价的模式,通常也称为定额计价模式。由于清单计价模式中也要用到消耗量定额,为避免歧义,此处称为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它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颁布工程预算定额,并且规定了相关取费标准,发布有关资源价格信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均先根据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再按照规定的费率和取费程序计取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汇总得到工程造价。
即使在预算定额从指令性走向指导性的过程中,虽然预算定额中的一些因素可以按市场变化做一些调整,但其调整(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的调整)也都是按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进行,造价管理部门不可能把握市场价格的随时变化,其公布的造价信息与市场实际价格信息相比,总有一定的滞后与偏离,这就决定了定额计价模式的局限性。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说明,由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对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为了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与国际接轨,逐步向市场化过渡,我国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于2008年12月1日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