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内容
建设项目投资的估算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和流动资金的估算。
建设投资估算的内容按照费用的性质划分,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三部分。其中,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设置费、安装工程费;预备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在按形成资产法估算建设投资时,工程费用形成固定资产;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为简化计算,预备费一并计入固定资产。
建设期利息是债务资金在建设期内发生并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包括支付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和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建设期利息单独估算以便对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前和融资后的财务分析。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性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它是伴随着建设投资而发生的长期占用的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资产主要考虑现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流动负债主要考虑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因此,流动资金的概念,实际上是财务中的营运资金。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基本步骤如下:
(1)分别估算各单项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2)在汇总各单项工程费用的基础上,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
(3)估算价差预备费。
(4)估算建设期利息。
(5)估算流动资金。
(6)汇总处总投资。
(二)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是指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需要计量、价格确定、工程计价有关参数、率值确定的基础资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图示计量或有关专业提供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设备清单;
(3)行业部门、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等编制的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规定)、综合单价、价格指数和有关造价文件等;
(4)类似工程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
(5)工程所在地的同期的工、料、机市场价格,建筑、工艺及附属设备的市场价格和有关费用等;
(6)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税率等有关参数;
(7)委托人提供的其他技术经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