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计算程序是什么?
答:组成工程造价的费用项目很多,为便于理解图20-4和正确执行建标(1993)894号文,一般各省市对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计算作了先后次序的安排,以减少口头纠纷,统一计算口径。
计算程序根据拟定方式不同,各地区有所区别。应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作出安排。
可以看出,在直接费中的构件增值税、其他直接费、预算包干费和施工配合费等;以及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都是以费率(即按百分率)形式作为计算标准。计费标准的大小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工程历史情况和市场经济状况进行研究确定的,因此各地区规定不一。现以湖北省1996年规定的计费标准为例加以叙述。
一、直接费费率标准
(1)构件增值税:1994年由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精神制定,施工企业非施工现场制作的构件应收取增值税(含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按构件制作定额直接费的7.47%计取,列入定额直接费中,并计取各项费用。
(2)其他直接费
①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雨季施工,采取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保温及防雨措施费,排除雨雪污水的人工费等费用。
②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③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进行破坏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④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费:指工程开工前对拟建工程测量定位、工程点交、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等所需费用。
⑤材料二次搬运费:指因场地狭小等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用。但计取了施工图包干费的工程,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⑥夜间施工增加费: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设施摊销费,夜餐补助和降低工效等费用。
(3)施工图预算包干费:指对定额中未包括而实际又发生了的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①设计变更增减相抵后,净增值在包干费的20%以内的设计变更。
②在施工企业购买材料的情况下,材料品种、规格代用造成的量差、价差费用,材料的调剂费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材料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差异发生的费用等。
③停电、停水每月有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④由于建设单位原因,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⑤因场地狭小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⑥基础施工中的施工用水、雨水抽水台班费用。
⑦施工现场进出道口的清扫、保洁费用。
(4)施工配合费:指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钢门钢窗安装、装饰工程等,以及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给水工程,由建设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定额直接费收取3%的费用。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和分包,不收取此项费用。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二、间接费的费率
1.临时设施费按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开工前向建设单位一次收取,包干使用,临时设施产权属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用建设单位的房屋设施(不包括新建未交工的)按当地房管部门的标准交付租赁费。
取费级别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等级为准。1983年底以前成立的县级集体施工企业,亦按三级以上集体企业费率计取。
三、计算利润:指按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
建筑工程中的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煤气管道工程按直接费间接费之和计取计划利润。
四、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不分国营或集体建安企业,均以工程所在地区税率计取。
(2)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建筑修缮单位,承包本单位建筑、安装工程和修缮业务不计取税金(本单位的范围只限于从事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的企业单位本身,不能扩大到本部门各个企业之间或总分支机构之间)。
(3)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实行分包和转包形式的,税金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计取缴纳。
五、费用计算中工程类别的划分:土建工程分为四类,设备安装工程分为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