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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构成有哪些

招标文件的构成有哪些?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向投标人发出的旨在向其提供为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1) 招标文件的一般构成

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七项基本内容构成: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含投标报价和对投标人的各项投标规定与要求);

3)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 技术条款(含技术标准、规格、使用要求以及图纸等);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7) 附件和与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

各类招标文件的构成,一般都包括以上七项基本内容。另外,国务院有关部委结合行业特点,对不同类型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内容构成进行了一些具体规定。

(2) 不同类型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构成

1) 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构成应当包括:

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② 投标人须知;

③ 评标办法;

④ 合同条款与格式;

⑤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⑥ 图纸;

⑦ 技术标准和要求;

⑧ 投标文件格式;

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的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的构成应当包括:

① 投标人须知;

② 合同通用条款;

③ 合同格式;

④ 投标文件格式;

⑤ 投标邀请;

⑥ 投标资料表;

⑦ 合同专用条款;

⑧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 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构成应当包括:

① 投标邀请;

② 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③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④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⑤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⑥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⑦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⑧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⑨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⑩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中一般应当包括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标段、工期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也就是说,无论何种类型的招标项目,除了《招标投标法》已作出的以上内容规定之外,招标人还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不同条件情况的不同需求,把其他必须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重要内容明确标明列入招标文件。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至少还应当包括:

1)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提交方式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 投标有效期和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3) 货物交货期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 是否允许价格调整及调整方法;

5) 是否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的评审办法;

6) 是否允许对非主体、非关键工作或货物进行分包及相应要求;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相应要求;

8) 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明确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相应要求;

9) 各项技术规格如安全、质量、环保和能耗等,是否符合国家国家强制性标准与规定;

10) 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内容,若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必须明确其处理方法;

11) 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密封要求;

12)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担保形式;

13) 其他必须明确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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