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的条件有哪些?
为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评标专家一般应具备的以下条件:
(1)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是对专家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熟悉程度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是对专家的专业水准和职称的要求。两个条件的限制,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人员素质保证。需要注意,政府采购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略有不同。
1)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8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工作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入选国家级专家库:①具有教授级职称的;②近五年承担过国家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③享受国家津贴的;④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奖励的。
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对达不到上述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产品情况,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2)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专家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评审专家应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3)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均规定,评标专家应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也要求评标专家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标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同时,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评标专家应具有能够胜任评标工作的健康条件。有的规章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的规定间接涉及,如《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招标机构应当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推荐评审专家入库,被推荐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宜超过70岁;对确有特殊专长、年龄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的专家,应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入库。虽然有的相关规章并未明确提及,但具备适合的身体健康条件,从而能够顺利承担评标工作,是评标专家应符合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