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构成有哪些?
《招标投标法》第27条、第30条对投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按此原则,国务院有关部门均对其进行了具体规定。
(1) 工程建设施工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6条规定,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构成一般包括: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
3) 施工组织设计;
4)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2) 工程建设货物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3条规定,工程建设货物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构成一般包括: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
3)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4)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 投标保证金;
6)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7)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3)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20条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构成一般包括:
1) 投标书格式;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产品说明一览表;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9) 资格证明格式;
10)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11)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12) 信用证样本;
13) 其他所需资料。
(4)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项目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文件一般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7条的规定,对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与投标的设计方案必须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5)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投标文件一般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另外,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也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