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设置原则是什么?
(1)项目的设置或划分是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原则,它也是计量的前提。因此项目名称均以
工程实体命名。所谓实体是指形成生产或工艺作用的主要实体部分,对附属或次要部分均不设置项目。项目必须包括完成或形成实体部分的全部内容。如工业管道安装工程项目,实体部分指管道,完成这个项月还包括:防腐刷油、绝热保温、管道脱脂、酸洗、试压、探伤检查等)刷油漆、保温层及保护壳也是实体,但对管道安装而言,它们就是附属的次要项目了,只能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而不另列项计价〔、脱脂酸洗、试压等不构成实体更不需列项单计,只在综合.单价中,但也有个别工程项目,既不能形成实体,又不能综合在某一个实物量中。如消防系统的调试、自动控制仪表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的系统调试项目,它们是多台设备、组件由网络(指管线)连接、组成一个系统,在设备安装的最后阶段,根据工艺要求,进行参数整定,标准测试调整,以达到系统运行前的验收要求。它是某些设备安装工程不可或缺的一个内容,没有这个过程便无法验收。因此,本规范对系统调试项目,均作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单列。
(2)项目设置的不能重复,完全相同的项目,只能相加后列一项,用同一编码即一个项目只
有一个编码,只有一个对应的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