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景观有哪些基本定义与分类?
文化景观是指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景观,它反映出某一文化体系的文化特征和某一地区的地理特征。美国学者苏尔在建立其文化地理学体系中就明确地提出了野文化景观冶概念,其核心论点就在于强调景观的文化属性。①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文化景观概念纳入到叶世界遗产名录②中,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和文化景观。
文化景观一般有三个类型:一是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园林和公园等设施,经常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有联系;二是有机进化的景观,包括残遗物(或化石)景观和持续性景观。三是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多列入叶世界遗产名录曳。于城市文化景观往往是人类精神对自然的加工,是人类社会组织制度、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载体,在公民社会中其主旨是追忆、展示和传承本土文化,强调其公共性、艺术性与民主性。可以说,城市公共文化景观不但是城市的内在基因,也是外在的文化名片与重要旅游资源。
本文仅探讨的第一类型的文化景观,即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新文化景观。而即便是该类型也包括相当多的内容,如城市雕塑、城市广场、地标性建筑、文化体育场所及设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