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安居房换证或换证与转移登记同时进行产权登记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办理安居房换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1)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证》;
(3)房改办批复;
(4)申请人身份证明。
办理安居房换证与转移登记同时进行的,所需提供的资料:
(1)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证》;
(3)市房改办批复;
(4)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转移时买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的提交单位成立
批文和负责人任命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如属赠与、继承、交换情况的,则需先换证再进行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