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的评标程序
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的评标程序按照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
1、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在评标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或有关监督部门、公证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标书密封情况、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商务部分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部分进行评审,对于技术标书合格的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