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才设施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电才设施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答:(1)发电厂(站)和变电所设施的保护范围有:发电厂、变电所内与发电、变电生产有关的设施,例如在火力发电厂或变电所内的各种专用管道(沟)、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针、消防设施及附属物;水力发电厂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讯设施及附属设施等。

(2)电力线路设施保护范围:包括架空电力导(地)线及线路的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避雷针、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以及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线站和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附属设施等。架空电缆、地下电力电缆、水底电力电缆、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桥、井)、电缆联结装置、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及附属设施等。

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等。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电力导线边缘向两边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缘延伸的距离如下:1一10千伏为5米;35一110千伏为10米;154一33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二海里(海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

两条平行线的范围内水域。

(3)有关辅助设施的保护范围:是指与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有关附属于这些设施并起辅助作用的一切电力设施,例如调度所内与电力调度有关的设施,调度所外各种电力调度专用设施以及调度设施的辅助设施;水力发电厂水文气象观测设施、闸门起降设备;风力发电站的风机、铁塔、塔下的电子箱、联网设施;各种紧急抢修专用船舶及停泊区等。

电才设施,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