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定智能建筑工程综合布线系统的性能是否合格?
1单项合格判定如下:
1)对绞电缆布线某一个信息端口及其水平布线电缆(信息点)按GB/T50312中附录B的指标要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信息点判为不合格;垂直布线电缆某线对按连通性、长度要求、衰减和串扰等进行检测,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判该线对不合格;
2)光缆布线测试结果不满足GB/T50312中附录C的指标要求,则该光纤链路判为不合格;
3)允许未通过检测的信息点、线对、光纤链路经修复后复检。
2综合合格判定如下:
1)光缆布线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纤链路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
2)对绞电缆布线抽样检测时,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不合格点(线对)必须予以修复并复验。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大于1%,则视为一次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如果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的要求进行判定;
3)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如果有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时则判为不合格;无法修复的信息点数目超过信息点总数的1%;不合格线对数目超过线对总数的1%;
4)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则系统检测合格;否则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