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泡沫)灭火的联动控制设计要点有哪些?
一、气体(泡沫)灭火系统应由专用的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二、具有气体(泡沫)灭火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计,其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相邻的两个及以上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个火灾探测器及一个手
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
感温火灾探测器。
2具有气体(泡沫)灭火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触发
信号(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它类型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
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在接收到第二个触发信号(同一
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
钮的报警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
3联动信号内容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防、排风风机及送排风阀门;停止通风和空气调
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
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
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
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同时启动设置在防护区的入口处的灭
火剂喷放指示灯;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或启动瓶,然后启动气体
(泡沫)灭火装置。
三、具有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设计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泡沫)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
启动按钮按下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执行8.4.2条第3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
下时,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2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同防护区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手动启动按钮按
下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执行8.4.2条第3款规定的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
(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四、由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不自带火灾探测器)控制的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联
动控制设计,采用自动控制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由火
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的组成应满足8.4.2的要求。
2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需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才能完成灭火控制时,
应能设定满足8.4.2要求的联动逻辑,且在逻辑关系满足时执行8.4.2要求的联动操作。
3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需接收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触发信号才能完成灭火控制时,消
防联动控制器应能设定满足8.4.2要求的联动逻辑,并分两步将联动信息发给气体(泡沫)
灭火控制器,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按8.4.2的要求执行相应的联动操作。
五、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将气体(泡沫)灭火装置启动及气体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
制及反馈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并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显示。系统的反馈信号主要包括:
1自带的火灾探测器的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2选择阀动作的反馈信号。
3压力开关的反馈信号。
六、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的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
状态应在设置在防护区内、外的手动、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并将该状态信号应传
至消防控制室,并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