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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哪些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高层民用建筑哪些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1.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1.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民用建筑,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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