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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系统前端机房和自办节目站的设计要求

有线电视系统前端机房和自办节目站的设计要求?

前端机房和自办节目站

1有自办节目功能的前端,应设置单独的前端机房。播出节目在10套以下时,前端机房的使用面积宜为20m2;播出节目每增加5套,机房面积宜增加10m2。

2具有自制节目功能的有线电视台,可设置演播室和相应的技术用房。演播室的工艺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2.1演播室天幕高度宜为3.0~4.5m;

2.2室内噪声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附录A噪声评价曲线的规定,并应小于NR25。

2.3混响时间为0.35~0.80s;

2.4室内温度夏季不高于28℃;冬季不低于18℃。

2.5演播室演区照度不低于5001x;色温为32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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