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有哪些

建设工程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有哪些?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4.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4.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5用电单位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电气工作。

6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7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7.1熟悉本变电所(配电所)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

7.2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

7.3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8变电所(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9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

10变电所(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11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12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12.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12.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12.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12.4车间或工地设置的1kV以下的分配电盘和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12.5500V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1次。

13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4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15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16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16.1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16.2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16.3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用电安全,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