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验收中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有什么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验收中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有什么要求?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电气工程,照明通电,试运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