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之带电短接设备有哪些?
带电短接设备
1、用分流线短接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等载流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1短接前一定要核对相位。
1.2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1.335kV及以下设备使用的绝缘分流线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1.4断路器(开关)应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保险),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
1.5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
2、阻波器被短接前,严防等电位作业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
3、短接开关设备或阻波器的分流线截面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