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中心电气设备在防火方面的要求有哪些

电子计算机中心电气设备在防火方面的要求有哪些?

(1)电缆竖井和其电管道竖井在穿过楼板时,必须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隔板分开。水平方向的电缆管道及其电管道在穿过机房大楼的墙壁处,也要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0.75h的不燃烧体隔板;电缆和其电管道穿过隔墙时,应用金属套管引出,缝隙用不燃烧材料密封填实。

(2)机房内要预先开设电缆沟,以便分层铺设信号线、电源电缆和地线等;电缆沟要采取防潮和防鼠咬的措施;电缆线与机柜的连接要有锁紧装置或采用焊接加以固定。

(3)大中型电子计算机中心需建立不间断供电系统或自备供电系统。对于24h内要求不间断运行的电子计算机系统,要按一级负荷采取双路高压电源供电.电源必须有两个不同的变压器,以两条可交替的线路供电。

(4)供电系统的控制部分应靠近机房并设置紧急断电装置,做到供电系统远距离控制,一旦系统出现故障,能够较快地切断电源。为保证安全稳定供电。不得在计算机系统的电源线路上接有负荷较大的空调系统、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其供电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0min,并采用屏蔽接地。

(5)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宜与强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分别设置。若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弱电与强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

(6)计算机房和已记录的媒体存放间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面0.8m处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宜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0.8m处不应低于1lx。事故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并应设置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7)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查维修,重大改线和临时用线。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由正式电工操作安装。严禁使用漏电的烙铁在带电的机械上焊接,且信号线要分层分排整齐排列。

电气设备,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