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化学危险品仓库的消防管理工作?
(1)大型仓库,应根据专库分储的原则,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该分间、分类、分堆储存。
铁路、交通部门短期储存仓库,如条件确有困难。而必须同库储存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储存在一起。
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也不得同库储存。如:金属钠与硝化棉,丙酮与电石等。
每种物品应标明物品的名称、燃烧特性及灭火方法。
(2)仓库区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须动火,必须经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批准,先撤离库内和附近的物品,在指定的地点,按指定的项日进行,并派专人值班监护,准备好灭火器材。
(3)允许进人仓库区的运货汽车,其排气管应安装火星熄灭器和防止易燃物滴落在排气管上的防护挡板或隔热板等,最好是将排气管改装在汽乍前保险杠的底下。汽车与库房之间,应划定安个停车线,一般为5m,防止汽车与库房门距离过近。严禁在仓库区内检修汽车,特别是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汽车。
(4)蒸汽机车必须与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货车隔离开,并在烟囱上设双层钢丝网,蒸汽喷管等火星熄灭装置,方能进人危险物品仓库区。在库区内应停止摇炉清灰、并关闭灰箱上部两侧的风门,防止炭火散落,同时避免车轮打滑等。
(5)不准在库房内或在危险物品堆垛的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操作。
改装化学危险物品或进行封焊修理,必须在专门的单独房间内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设备。
(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严防撞击摩擦,严防重压或倾倒。
(7)有些地区夏季气温很高时,上午10时至下午4时,仓库不得随便发货。沸点很低的二硫化碳、乙醚、液化石油气、石油醚、丙酮等,最好在夜间发货。
(8)必须加强人库检验,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容器包装等,如发现品名不符、包装不合规格、容器渗漏时,必须立即移至安全地点或专门的房间内处理,不得将这些化学危险物品进库或装车运走。
(9)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安全检查,每天必须进行2次。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的化学危险物品,应有专人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作好记录。每年夏季高温、暴雨或梅雨季节,以及气候潮湿多变时,更应加强检查。
(10)仓库进出货物后,对可能遗留或散落在操作现场的危险品,要及时进行检查、清扫和处理。
(11)仓库内的避雷针、电线和建筑设施,应定期检查;最好能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检查整修,保证安全使用。
(1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根据规模大小,应该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必须的消防器材,以及抢救防护用具等,并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完备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