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进场检验要点有哪些?
2.2.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相关材料。
2.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认证(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与产品。
2.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检验报告与产品。
2.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对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