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架空层和入户大堂是否可以不设消火栓?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4.6.1条,消火栓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都应有两个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4.6条规定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因而对于转换层架空层可以看做是无可燃物的设备层来对待,可以不用设置消火栓来满足。但对入户大堂不能看作是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水枪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4.6.1条,消火栓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都应有两个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4.6条规定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因而对于转换层架空层可以看做是无可燃物的设备层来对待,可以不用设置消火栓来满足。但对入户大堂不能看作是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水枪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