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桅杆式起重机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和制作,经严格的测试、试运转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基础、缆风绳和地锚等设施,必须经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风绳不得与供电线路接触,在靠近电线附近,应装设由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3在整个吊装过程中,应派专人看守地锚。每进行一段工作后或大雨后,应对桅杆、缆风绳、索具、地锚和卷扬机等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有摆动、损坏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处理解决。
4桅杆式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的承重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倾斜不得超过10,移动时桅杆不得向后倾斜,收放缆风绳应配合一致。
5卷扬机的设置与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扬机的基础必须平稳牢固,并设有可靠的地锚进行锚固,严格防止发生倾覆和滑动。
2)导向滑轮严禁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滑轮到卷筒中心的距离,对于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对于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并确保当钢丝绳处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的轴心线垂直。
3)钢丝绳在卷筒上应逐圈靠紧,排列整齐,严禁互相错叠、离缝和挤压。钢丝绳缠满后,不得超出卷筒两端挡板。严禁在运转中用手或脚去拉、踩钢丝绳。
4)在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并禁止人员跨越卷扬机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