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四口防护有哪些?
1.现象
(1)地面通道(楼梯口通道、安全通道),上部防护棚的宽度、长度、高度及防护棚上所用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通道两侧(特别是外脚手架部分)无封闭防护。
(2)对暂不通行的楼梯口通道口有能及时严密封闭。
(3)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和坑井处夜间无红灯警示。
(4)临时楼梯防护栏杆立杆间距大,水平杆用一根,支设不牢固。
(5)电梯井各层门口不能设置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防护设置随意化。
(6)防护设施因施工拆除后不及时恢复。
(7)电梯井内不按要求设置平网防护。
(8)预留洞口防护不符合要求。
2.防治措施
(1)通道防护棚宽度应大于出入口,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设置,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下时长度不应小于3m,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长度不应小于5m,棚顶采用不小于5cm厚木板或强度相当的其他材料辅设。楼梯通道口在外脚手架两侧必须用栏杆、密目网严密封闭。栏杆搭设位置要置于防护棚的保护范围之内。
(2)对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和坑井处,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3)临时楼梯防护栏杆应通长设置,水平杆两道,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与建筑物固定牢固。
(4)施工用电梯井各层门口必须安装不低于1.2m定型化活动门,做到牢固可靠,非施工期间要关门加销,非施工用电梯井除井口封闭防护外,井内距地面3m设一道平网,随建筑主体每升高10m要加设一道平网。
(5)预留洞口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洞口大小进行防护设计,较小的洞口要用木板封严。较大的洞口临边外侧要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