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胀土地区建筑应采取哪些结构措施

膨胀土地区建筑应采取哪些结构措施?

一、较均匀的弱膨胀土地基,可采用条基。基础埋深较大或条基基底压力较小时,宜采用墩基;

二、承重砌体结构可采用拉结较好的实心砖墙,不得采用空斗墙、砌块墙或无砂混凝土砌体;不宜采用砖拱结构、无砂大孔混凝土和无筋中型砌块等对变形敏感的结构;Ⅱ级、Ⅲ级膨胀土地区,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2.5;

三、房屋顶层和基础顶部宜设置圈梁(地基梁、承台梁可代替基础圈梁),多层房屋的其他各层可隔层设置,必要时,也可层层设置;

四、Ⅲ级膨胀土地基如不满足本规范第3.5.3条要求,尚可适当设置构造柱;

五、外廊式房屋应采用悬挑结构。

膨胀土建筑,结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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