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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人防工程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范围有哪些

地下人防工程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范围有哪些?

1.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⑵避难走道的前室;

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和丙、丁类生产车间;

⑵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⑶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3.丙、丁、戊类物品库宜采用密闭防烟措施。

4.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大于该防烟分区面积的2%时,宜采用自然排烟;自然排烟口底部距室内地坪不应小于2m,并应常开或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开启。

人防工程,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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