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报废制度有哪些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报废制度有哪些?

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设备超过使用周期年限、非标准专用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

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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