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项目质量事故如何确定?
1)凡发生经济损失费满5000元的质量问题,均为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的特征:
a.经技术鉴定,确认其质量影响工程主要构件强度及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历史性的缺陷。
b.影响下一道工序在一个月内不能继续进行施工。
c.凡发生坍落、倒塌或轴线、标高、级配错误、基础严重下沉现象,均为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须在事发时间起24小时内报告公司总工和甲方代表。重大质量事故要附专题报告。
d.凡是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全部或部分拆除,重做修补或加固工作。
f.凡分部分项同一操作过程的建筑工程,在同一次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质量事故,作为一次事故。
g.工程的结构质量发生问题如系操作和管理原因造成,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
3)凡质量事故都不准隐瞒不报,项目经理必须遵循合同和有关法规及时书面汇报质量事故并在事故处理后予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