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项目分包单位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有哪些

小高层项目分包单位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有哪些?

各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及技术管理制度。

质量目标:

1)创优计划:

2)检验批合格率,优良率不低于;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优良率不低于。

分包单位施工前须将所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审批,审批后才能组织交底、施工。

各单位须设专职的现场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各专业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各分包单位进场材料执行进货检验程序,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分包单位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变更或洽商必须由总包单位审核、签认。否则,由此造成的不符合或其它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各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搭设施工用脚手架,如确有需要,可委托总包单位统一搭设或由分包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总包审查,监理审批后,方可搭设,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

施工现场由总包单位提供的各种控制点、楼层标高控制线、轴线及50线,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标识、改动,如确因需要单独做点,须总包单位技术部门同意。

分包单位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执行总包单位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由总包单位主持,其它各方参加,在自检合格及相关资料齐全总包审核后报送监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位参加的联合小组将不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组及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存在质量隐患的,联合检查组向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如逾期不进行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分包单位必须派现场负责人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质量、工程例会或协调会、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协调会、由监理单位组织的监理例会,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

总包单位组织各分包单位每月将对各分包单位现场质量进行抽查、评比,对未达质量目标的,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处罚或停工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送业主及监理备案。

各分包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各分包单位自检合格,技术保证资料整理齐备,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经总包验收合格后,然后报甲方、监理及设计院进行四方验收,合格后报市质检总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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