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阶段的财务管理要求是什么?
第1条项目合同、文件会审
项目部财务处参加建设项目合同会审和公开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招标文件会审,重点审查涉及财务方面的条款,包括合同价款支付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第2条合同文件存档
建设项目合同、协议正本及合同结算书原件需由项目部财务处存档。
第3条项目合同款项管理
(1)合同预付款在50万元以上的,一般应同时规定承包商出具预付款银行保函。
(2)预付项目款原则上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预付项目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
(3)项目合同至少应按工程价款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或由承包商出具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待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支付。
(4)材料、设备购买合同未保留质量保证金的,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质量保证期内承包商的责任。
第12条项目资金使用
每月项目部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项目部财务处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筹措、调度资金,满足资金需求,合理储备资金。
第4条项目付款
(1)项目部财务处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公司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办理付款。
(2)财务人员应当对合同规定的支付条款、项目部提交的鉴证文件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3)付款必须到达合同约定的账户,特殊情况需要支付到非合同约定的账户时,必须有承包商的书面证明,由承包商出具正式发票。
第14条项目付款准备资料
项目部办理付款时,应向项目部财务处提交以下文件。
(1)工程合同请款单、支出凭单。
(2)视合同规定,承包商的发票或收据。
(3)合同首页、盖章页、付款条款页复印件。
(4)付款条件鉴证文件,如到货单、验收单、结算单等。
(5)承包商来函、项目部请示等相关文件。
第5条项目结算
项目部对已验收的项目应及时办理结算,结算前累计付款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款的80%,以免冒支。
第6条质量保证管理
质量保证期满由项目使用部门出具合格证明,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项目部财务处按合同规定支付质量保证金。
第7条费用控制
项目管理费用支付程序按照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第8条项目报告
项目部财务处定期编制建设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表、工程管理费用预算对比表,提出阶段控制调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