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ZGXX 0001—2018状态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0日
实施时间:2019年03月30日
餐饮服务业 餐饮具清洗消毒评价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T/ZGXX 0001—2018
团体名称: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技术内容:6清洗、消毒效果评价6.1 感官检验餐(饮)具应表面光洁,不得有附着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6.2 理化检验6.2.1 采样方法按照GB14934-2016附录A,A.1理化指标的餐(饮)具采样方法取样,如下:——将待检的餐(饮)具(碗,盘,碟,酒杯,口杯等),用蒸馏水分3-5次冲洗整个内表面(按照每100cm2表面积使用100mL蒸馏水的比例),制成样液备用;——将匙(不包括匙柄),筷子下段(进口端约5cm),置入适量蒸馏水中(按照每100cm2表面积使用100mL蒸馏水的比例),充分振荡20次,制成样液备用;6.2.2 碱性残留量检测将酚酞指示剂滴入样液中,如无色,则无碱性残留;如果呈现粉色,则有残留,应重新过水至无残留为止;6.2.3 表面活性剂残留量检测按照GB14934-2016,第二部分,理化指标,2.2条进行检验和判定;6.2.4 淀粉残留量检测(定性检验)检验清洗后餐饮具的干净程度,在制备的样液中,加配制好的碘指示剂,观察碘指示剂是否变蓝,若有蓝色,则清洗效果不好,应重新清洗;如未有蓝色出现,则认为达到了清洗要求。6.2.5 表面张力测试参考QB/T1323进行检验,漂洗液直接测试,温度20℃,结果保留至个位,反映表面活性剂的漂净程度。6.2.6 游离性余氯测试按照GB14934-2016的理化指标,2.2条进行检验和判定。6.2.7 理化检验效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各理化指标清洗要求项目 指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残留量(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2) 不得检出碱性残留量(以NaOH计) 不得检出淀粉残留量 不得检出表面张力a/mN/m ≥60游离性余氯b/(mg/100cm2) ≤0.03a不适用加有催干剂进行收干工序的清洗;b仅适用于化学消毒法。6.3 洁净度检验(ATP测试定量检验)参考的测试方法及步骤:1取样1)从ATP检测管中取出涂抹拭子,观察到的拭子棉签头必须是湿润的,否则拭子无效。然后均匀涂抹10cm×10cm的待测表面积,涂抹时用适度力量轻压涂抹拭子,并使之与待测表面呈30°~45°夹角,同时让涂抹拭子自转,以确保涂抹端充分接触即食食品环节表面;2)对平坦、光滑、规则的即食食品环节表面可直接涂抹100cm2的面积;对有凹凸、粗糙、折弯的环节表面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涂抹相应的表面积;当样品面积不足100cm2时,可以从多个同类型样品涂抹取样,累计满足100cm2作为1件样品;3)本标准中即食食品环节表面的洁净度指标不能用于木质砧板、潮湿的或有伤口的操作者的手部;4)除了被检测表面,ATP检测管的涂抹拭子不允许接触任何其他材料和表面。2制样取样后立即将涂抹拭子插入检测管,使之与检测管中的试剂接触并发生反应,紧接着用力振荡混匀检测管15s。3测试结果判定(见表2)表2ATP测试结果判定项目 类型 指标 不可接受 可接受洁净度(RLU) 餐饮具 >100 ≤1006.4 消毒效果评价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及微生物限量按照GB14934-2016的规定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H621 正餐服务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50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行业分类:
标准名称:餐饮服务业 餐饮具清洗消毒评价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餐饮服务业餐饮具清洗、消毒的场所、设备及设施、人员、环境卫生、贮存与运输要求、安全性要求、制度与记录、清洗及消毒要求、保洁要求及清洗、消毒效果评价。本规程适用于餐饮服务业餐饮具的清洗及消毒,也适用于如餐饮单位(如饭店、酒楼)、集体食堂(如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等,不适用于家庭餐饮具清洗及消毒和一次性餐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