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ACM 004—2017状态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
实施时间:2017年04月10日
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T/CACM 004—2017
团体名称: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技术内容:本次修订的《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指南的形式发布,主要针对各种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制订中医临床辨证分型标准,供中医科医生、感染科医生、消化科医生及其他相关科室医生参考使用。主要目的是推荐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指导临床医务人员在辨证基础上规范使用中医药,有利于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中医药自古以来在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在我国病毒性肝炎的防治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医辨证是中医开展临床治疗和科研教学的前提,必须制订相关标准。中华中医药学会肝胆病分会(原中华中医药学会内科分会肝胆病专业委员会)于1991年制订了《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试行),2004年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刊载于第11届全国中医肝胆病学术会议论文集。经过20余年的临床使用实践,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在中医药治疗病毒性肝炎医、教、研、防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临床研究不断深入,病毒性肝炎辨证分型的证据不断积累,修订、完善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中华中医药学会肝胆病分会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证候部分》、国家“十一五冶“十二五冶科技重大专项等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重型肝炎(肝衰竭)和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的辨证标准,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按照循证医学要求,增加了推荐等级及证据分级。本标准所列证型为临床常见证型,临床工作中如遇到不符合本辨证标准的特殊证型,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医理论进行辨证。病毒性肝炎的中医辨证标准将在临床推广应用中不断完善,在未来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下定期修订。
中国标准分类号:Q849 其他卫生活动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行业分类:
标准名称:病毒性肝炎中医辨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