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SHAA 0002.4-2024状态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8日
实施日期:2024年09月01日
数字广告 第4部分:用户信息保护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T/SHAA 0002.4—2024
英文标题:Digital Advertising Part 4: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20公司(企业)的服务
中国标准分类号:A 10/19
国民经济分类:L725 广告业
起草人:金行达、陈铭、阎峰、张秀莉、周崧弢、王强
起草单位:上海市广告协会、上海广告研究院、上海大学、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广告中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保护原则、保护措施、处理规则、人脸识别信息处理要求、跨平台信息使用要求、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要求和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类提供数字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亦适用于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数字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市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个人信息处理者,亦适用于通过远程服务,与上海市个人信息处理者合作、协作进行个人信息处理的境外处理者。
内容概括:数字广告是通过网络和流媒体内容等进行的在线营销传播活动形式。本文件旨在防止数字广告传播活动中用户信息的滥用与权益侵害,指导数字广告从业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