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CECS 51:93状态
发布时间:1993-09-11
实施时间:1993-09-11
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框架考虑内力重分布设计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CECS 51:93
此规范适适用于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单向连续板和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下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的设计。其中,框架结构层数不宜超过8层,高度不宜超过35m;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架层数和高度可适当增加。
发布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主编部门:重庆建筑大学
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框架考虑内力重分布设计规程 (CECS 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