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CECS 323-2012状态
发布于:2012-09-25
实施于:2012-12-01
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CECS 323-2012
标准名称: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
该标准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8度抗震设计的民用建筑多、高层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以及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内的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危险地段的划分和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 关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兰州大学
CECS 323-2012 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