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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产品安全智能家居设备通用要求 (T/SETEA 00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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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产品安全智能家居设备通用要求 (T/SETEA 0005-2021)

标准号T/SETEA 0005—2021状态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实施时间:2022年07月01日

智能家居产品安全智能家居设备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T/SETEA 0005—2021

团体名称: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技术内容:6 技术要求6.1 外观与结构6.1.1 外观设备外观应清洁,表面应均匀,不应有气泡、龟裂、脱落和磨损,不应有明显的划伤、破损、变形和污渍;金属部件不应有锈蚀和机械损伤。判定条件见表2表2 判定条件序号 分类 判定条件1 碰伤、划伤 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2 污垢 其他物质在产品表面形成的污染,如油漆、胶水等。3 段差 上下壳、左右壳,本应在同一平面上或曲面上平滑连接,而有台阶。4 间隙 结合面间的缝隙。5 破损 表面裂开或有裂缝,部分主体残缺。6 弯曲 平行面变形。7 色差 表面界定在同一颜色而存在的颜色的差异。6.1.2 结构6.1.2.1 设备的零部件应装配牢固,方便固定安装及调整。6.1.2.2设备的接线柱应有防止转动和松动的措施,压线牢固可靠;交流电源引出线应能承受24.5N的拉力作用60s而不损伤。6.2 外壳防护等级设备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能力应符合GB/T4208中的IP30要求。6.3 电源适应性设备电压工作范围应符合额定电压±10%,在电压工作范围内设备能满足产品规格书和说明书使用要求。6.4 电气安全对采用220V交流电源的智能家居设备,其电气安全应符合GB4706.1的规定以及GB/T28219—2018中4.1.1的规定。6.5 电磁兼容性6.5.1 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电磁兼容性序号 电磁兼容性项目 技术要求1 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 传导骚扰限值和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08中5和6的规定。2 静电放电抗扰度 其限值应符合GB/T17626.2—2018中试验等级4的规定。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其限值应符合GB/T17626.3—2016中试验等级3的规定。4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其限值应符合GB/T17626.4—2018中试验等级5的规定。试验等级的选择参见GB/T17626.4—2018附录B。5 浪涌(冲击)抗扰度 其限值应符合GB/T17626.5—2019中试验等级5的规定。试验等级应根据安装情况以及界面来选择;安装类别参见GB/T17626.5—2019附录C;对不同界面的试验等级的选择参见附录B。6 射频场感应传导骚扰抗扰度 其限值应符合GB/T17626.6—2017中试验等级5的规定,选择试验等级的指南参见GB/T17626.6—2017附录C。6.5.2 电压跌落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其限值应符合GB/T17626.11—2008中5.测试等级。6.6 环境适应性6.6.1 通用要求设备的应用环境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居住或办公环境的室内。设备应能经受得起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考验,试验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6.6.2 高温贮存不带载设备试验温度为(60±2)℃,试验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设备应能正常工作。6.6.3 高温运行带负载设备试验温度为(50±2)℃,达到稳定温度后,持续工作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设备应能正常工作。6.6.4 恒定湿热设备能承受规定温度的恒定湿热为(40±2)℃,湿度85%~95%RH条件下持续工作48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设备应能正常工作。6.6.5 低温贮存不带载设备试验温度(-20±2)℃,试验持续时间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设备应能正常工作。6.6.6 低温运行带负载设备应能承受工作温度(-10±2)℃试验,达到稳定温度后,持续工作24h,恢复到常温后进行测试,外观应无明显变化,设备应能正常工作。6.7 机械适应性6.6.1运输振动设备经振动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化,应能正常工作。6.6.2跌落设备经跌落试验后,外观应无变化,应能正常工作。6.8 通信6.8.1 网络拓扑设备自动化系统的网络拓扑结构应符合GB/T35136—2017中5.1的规定。6.8.2 通信协议设备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协议应符合GB/T35136—2017中5.2的规定。6.8.3 通信安全设备的接口(包括但不限于USB接口、蓝牙接口等)不应输出未授权的敏感信息。6.9 设备运行数据设备运行数据包括控制、查询变量和故障,应符合GB/T35143—2017中6的规定。6.10 设备功能6.10.1 使用功能表4 使用功能序号 应用功能 技术要求1 智能照明控制 通过触摸、声控、人体存在感应等行为控制开关并调节灯光的明暗。2 智能遮阳控制 通过控制面板等控制窗帘电机的运转进而控制窗帘的开合操作。3 智能家电控制 通过红外家电控制器学习记录家电的红外遥控码,进而将系统指令转换为相应的红外遥控码对家电实施控制操作。4 环境检测控制 通过温湿度、PM2.5、CO2、甲荃感应测试,进而对空调、地暖、新风实施控制操作。5 智能安防控制 可通过智能门锁、监控、可视对讲、门磁、幕帘等设备,进行布防,感应到有人闯入可通过移动终端查看报警信息,并可能对防区进行布防和撤防操作等。6 智能交互控制 可通过采用红外感应、触摸、振动、声控、行为控制、人脸识别等人机交流方式得以控制与实现,包括回家模式、外出模式、就餐模式,聚会模式等场景的呈现。7 远程控制 可通过移动终端远程设定家电、灯光、窗帘等设备的状态。8 车家互联 通过汽车内的控制界面,控制家居设备开关、调节模式等。控制方式包括不限于手动操作、语音控制、红外感应、肢体手势识别等。6.10.2 信息与网络功能表5 信息与网络功能序号 信息与网络功能 技术要求1 断线自动重连 设备因各种原因导致与网络连接断开,当网络恢复时,应能自动监测到网络状态的恢复。2 信息保存功能 设备断电后,设备内已保存的信息不应丢失,当电源恢复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3 固件在线升级 设备应具备固件在线升级功能,升级过程中如出现断网或者断电等异常现象升级失败时,会恢复到升级前状态。4 信息配置与获取 设备应支持对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报警参数等)的设置,并能自动保存和获取配置信息。5 恢复出厂设置和断电保存 设备应具备恢复出厂设置功能,断网或断电重启后自动恢复之前使用的状态。6 信息上传 设备应能将错误、故障及事件记录等信息上传至远程终端。6.10.3 通讯功能设备应具备与其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移动智能终端、云服务平台等)进行指令和信息的传输与应答的能力。

中国标准分类号:C33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40.01 建筑物中的设施综合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行业分类:建筑物中的设施综合

标准名称:智能家居产品安全智能家居设备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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