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CFIA 00001—2019状态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实施时间:2020年05月20日
罐藏食品流通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T/CCFIA 00001—2019
团体名称: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技术内容:(1)关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罐藏食品流通的基本要求、罐藏食品要求、采购、运输、贮存、经销商资质要求、销售、产品质量投诉与处置。本标准适用于罐藏食品流通环节的相关组织和人员,主要包括生产企业、采购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进口商)、运输方、消费者等。(2)关于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引用了QB/T5218-2018罐藏食品工业术语、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GB/T23346-2009食品良好流通规范等标准中的相关词条。(3)关于基本要求参考GB/T23346-2009食品良好流通规范中基本要求,结合罐藏食品特性及行业流通现状,提出相关技术要求,重点强化过程可追溯、质量安全防护等共性技术要求。(4)关于“罐藏食品的出厂要求”本章节对罐藏食品出厂提出共性要求,重点根据GB7718和罐头食品加工特点,明确罐头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具体要求。明确罐藏食品以完成密封、杀菌(冷却)或杀菌、密封(无菌灌装)的生产工艺时间为产品生产日期。(5)关于采购要求起草组梳理了我国罐头食品采购环节现状及出现问题,超过2个月、3个月、4个月或5个月等即面临流通销售的不认可,国内大部分企业按出厂日期打码标识,实际延长了产品的保质期,增加了企业的质量风险和消费者食用风险,同时也面临监管部门的不认可。罐头食品是采用真空密封杀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的罐藏食品,可以在常温下长期贮存而保持其质量,属于长货架期产品,以果蔬罐头为例,每年罐头行业至少消耗掉上千万吨当季难以储存的各种新鲜果蔬。果蔬类罐头属于典型的“季产年销”产品,在果蔬采收期加工制作成罐头,然后储存销售至次年果蔬采收期。在正常储运条件下,罐头产品金属罐包装保质期不少于2年,玻璃瓶包装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软包装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罐头产品的特性同存放寿命短、消费速度快的“快消品”是完全不同的。季产年销的产品包括果蔬类罐头、水产类罐头等,这类产品特点是根据农副产品的收获季节加工实现对原料的加工保存。本标准规定采购罐藏食品时,产品生产日期的允收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1/4均可在流通各环节销售:即至少保质期结束前3个月(保质期12个月)-9个月(保质期36个月)。(6)关于运输和贮存要求运输和贮存过程的产品防护对于保证产品货架期尤为重要,虽然罐藏食品达到了商业无菌要求,但是恶劣或不良的存储环境、运输可能对产品带来污染和质量安全风险。本标准参考GB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规定流通过程罐藏食品运输和贮存的基本要求。(8)关于经销商资质要求起草组通过调研发现,罐藏食品主要通过经销商进入终端销售环节,经销售的产品评价能力、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对于罐藏食品的流通保障至关重要,目前部分经销商存在存贮能力不足、存贮要求不严或不符合标准等现象,为了更好的规范罐藏食品经销商,提出基本要求,尽量减少罐藏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9)关于销售要求销售环节重点对管理流程、过期食品处置、供方管理和销售档案管理提出基本要求,其他符合第4章基本要求。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流程。实施售前查验制度,不得销售过期和变质的食品,不得销售包装脏污或受损的食品。在保质期前均可销售,到达保质期需进行下架处理。流通环节各级经销商应建立供方管理档案和销售管理档案,包括罐藏食品名称、零售商的名称及地址、销售时间等信息。(10)关于产品质量投诉与处置要求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应制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罐藏食品因来自农产品原料本身的特性产生的产品瑕疵不属食品安全问题,如农产品加工时残留的叶、根、蒂、核、果疤、果虫等,顾客对该类食品不满意时,经销商应及时给予退换,生产企业应尽量采取措施改进。部分质量缺陷是不可避免的,国内外生产企业尽量提高生产技术要求避免或满足标准要求。(11)关于从业人员要求罐藏食品没有添加防腐剂,一旦发生产品损伤,容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从业人员应掌握罐藏食品基本知识,定期接受相关技术培训,更好服务消费者或下游客户,减少或避免食品安全时间的发生。
中国标准分类号:C145 罐头食品制造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40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行业分类:
标准名称:罐藏食品流通管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罐藏食品流通的基本要求、罐藏食品要求、经销商要求、采购、运输、贮存、销售、产品质量投诉与处置。本标准适用于罐藏食品流通环节的相关组织和人员,主要包括生产企业、采购商、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进口商等流通主体)、物流方、消费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