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JF 1585-2016状态
发布于:2016-11-25
实施于:2017-02-2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JJF 1585-2016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起草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规范适用于非工况状态下及工况状态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计量特性的校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由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等组成。通过采样和非采样方式,测定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气态污染物浓度、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或流量、烟气含湿量(或输入烟气含湿量)、烟气氧量(或二氧化碳含量)等参数;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传输系统传输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