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3-05-12
实施于:2003-11-12
标准号:JJG 111-2003
标准名称:玻璃体温计检定规程
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上海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
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30.0℃~43.0℃,具有最高留点结构、感温液体为水银或其他金属液体的玻璃体温计的首次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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