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YD/T 4177.8-2023状态
发布于:2023-05-22
实施于:2023-08-01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8部分:录像信息基本信息
标准号:YD/T 4177.8-2023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M21
国际标准分类号:33.03
技术归口: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准类别:产品标准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处理录像信息的基本原则,定义了录像信息的类型和典型应用场景,提供了对录像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处理活动中的最小必要规范和评估方法,并结合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处理活动中的最小必要原则。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提供者规范用户个人信息(录像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APP收集使用录像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荣耀智能机器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赵晓娜、卜英华、武林娜、蒲兴、衣强、李腾、宁华、王宇晓、姚一楠、王艳红、吴越、贾科、宋恺、刘陶、田明仁、李然。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8部分:录像信息 (YD/T 417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