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 8.3-2023状态
发布于:2023-01-04
实施于:2023-02-01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8.3-2023
制修订:修订
代替标准:HJ/T 8.3-94
中国标准分类号:z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13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其他部门、单位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