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L 219-1998状态
发布于:1998-07-20
实施于:1998-09-01
水环境监测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219-1998
标准名称:水环境监测规范
英文名称:Regulation for Wate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水质监测规范》 SD127-84修订的主要依据为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01-97)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单 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一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家有关水环境监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水环境监测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水质站(网)及采样断面、井、点的布设原则和方法;——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水体沉降物、生物、水污染监测与调查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数据处理与资料整汇编的主要技术内容、要求与指标;——水环境监测采样、样品保存、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对SDl27-84进行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规范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并更名为《水环境监测规范》,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原水质监测改为地表水监测,新增了地下水、大气降水、水体沉降物、生物监测以及水污染监测部分,补充了相应的内容;——原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部分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的要求,提出了适用于日常分析的质量控制允许差指标;——对原污染源调查部分进行了较大修改,新增了入河排污口监测与调查、水污染事故调查和水污染动态监测内容;——取消了原规范中资料刊印和有关监测管理方面的内容。本规范解释单位: 水利部水文司本规范主编单位: 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本规范参编单位: 水利部水文司环资处 松辽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水利部水质试验研究中心 安徽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翁立达 彭彪 李恰庭 李青山 鲁光四 周良伟 张庆明 吴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