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G/T 22808-1997状态
发布于:1997-06-16
实施于:1997年8月1日
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HG/T 22808-1997
标准名称: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
发布部门:化学工业部
起草单位: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
1.1.1为统一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计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范。
1.1.2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流程、设备选择、厂房配置、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
1.1.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硫、磷、硼等固体矿物化工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对一些化工原料非金属矿山,破碎筛分厂和老厂的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不适用于可溶性矿物(如钾盐)矿山选矿厂工艺设计。
1.1.4选厂厂址应根据工艺特点,内外部运输的合理性,充分利用地形,贯彻自流、紧凑的原则。应不占农田或少占农田。对有扩建可能的选矿厂,应留有适当发展余地;但不得随意扩大占地和提前征用。
1.1.5厂址不得设在采矿崩落区内以及有断层、溶洞、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及洪水水位以下。
1.1.6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污水、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所产生的嗓音等应妥善处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1.1.7选矿厂工艺设计,应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必须经过鉴定。
1.1.8设计各个阶段的内容和深度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