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G/T 20688-2000状态
发布于:2000-12-25
实施于:2001年6月1日
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统一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HG/T 20688-2000
标准名称: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统一规定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on Content and Procedure of Preliminary Design File for Chemical Plant
发布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起草单位: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本规定是根据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 修订项目计划, 以化工部1988年颁布的《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为基础,由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写,并广泛征求了13个原部属和省级设计单位的意见后修改完成的。本规定属推荐性标准。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的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本规定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分工和初步设计文件编排次序的依据
本规定中将设备布置和配管设计的内容抽出独立成章,化工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的设备布置及配管设计均可遵照执行。根据各设计单位的不同情况,按专业设计分工,可将化工装置、辅助装置、公用工程装置的设备布置与配管的设计内容集中在“布置与配管”章内,也可分别放在各有关章节里,但其内容深度均可遵照本文的规定。
凡未列入本规定的其它设施的设计,均可参照有关章节的规定执行。
本规定对图纸及表格的格式未做规定,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规定编制。
本规定是对化工厂及石油化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应具有的内容的一般规定。随着国家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还应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合同的要求和初步设计文件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工程项目中,允许参照本规定的总体要求作相应的增减。其中用于政府部门审查或需简化初步设计文件时,建议可省略的内容,已在本规定的各有关章节中说明。
凡涉及专利技术等需保密的内容,不便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公开时,可在有关章节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