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L 5004-1991状态
发布于:1991-12-24
实施于:1992-08-01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L 5004-1991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起草单位:能源部中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50~600MW、采用国产机组的新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对于单机容量在50MW以下或采用成套进口设备的电厂,其试验室面积和设备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发布于:1991-12-24
实施于:1992-08-01
标准号:DL 5004-1991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起草单位:能源部中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50~600MW、采用国产机组的新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对于单机容量在50MW以下或采用成套进口设备的电厂,其试验室面积和设备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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