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L/T 5226-2005状态
发布于:2005-02-14
实施于:2005年6月1日
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 设计技术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DL/T 5226-2005
标准名称: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 设计技术规定
英文名称:Technical rule for designing network computerize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 in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设计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单机容量为125MW及以上、出线电压220kV及以上的新建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宜采用计算机监控。当机组电气系统的监控由DCS实现时,电力网络部分宜采用计算机监控,使其与全厂自动化水平协调一致。
对涉外工程及同等容量的扩建、改建电厂或单机容量为125MW以下的中小型电厂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