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N/T 1657.5-2006状态
发布于:2006-11-10
实施于:2007-05-16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
标准号:SN/T 1657.5-2006
中国标准分类号:K64
国际标准分类号:25.140.20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行业分类:制造业
陆全龙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手持式电动木铣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以下简称电动木铣和电动修边机)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刨削木材用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的交流单相或直流的铣切木槽或刨削木边用的电动木铣与修整塑料层压板、木质胶合板或固定在衬底上的类似材料边缘的电动修边机的进出口检验。